中文韩产幕无线码一二“优秀学风”建设实施办法

2023-03-10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院学风建设机制,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树立体现时代精神和社会发展要求的人才观、质量观和教育观,紧密围绕人才培养中心任务,突出学风建设在学生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将教育引导与规范管理相结合。以教风带动学风,以管理促进学风,以服务助力学风,以环境养育学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第二条  学院成立机电学院学风建设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和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系主任、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院学工办。负责统筹、领导全院学风建设工作,定期开展学风建设调研,组织开展学风建设工作研讨交流,促进学风建设全面提升。同时办公室负责组建机电学院学风督导队。成员由各班学习委员、学院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和志愿者构成。负责落实学风督导工作的协调、考勤督查及通报等日常工作。

第三条 实施“金课计划”,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以系为单位,依托专业建设,实施“金课计划”。通过“教学创新大赛”、“精彩教师一堂课”、教学观摩、教学研讨等活动,不断提升专业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专业教师要积极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将思政政治教育融入课程教学中,促进学生明确学习目标,从而带动优秀学风建设。

第四条 广泛开展学习交流活动。举办专业交流会,安排系主任或者资深教授为新生作专业介绍,对相关专业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无漏洞的剖析与解读,让新生全面了解本专业的基本情况,引导新生做学业规划;举办新老生交流会,安排优秀的高年级学长与新生交流,为新生答疑解惑。定期举办优秀校友的事迹分享会、“校友沙龙”等活动,促进在校生不断成长成才。

第五条  开展班级学风建设立项活动。根据本班学风实际情况,开展班级优良学风建设立项活动。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如学习兴趣小组、1+1”学习帮扶、集体晚自习、班级学风建设公约、学风建设主题班会、考研就业交流会、个人职业发展规划探索等活动,促进班级学风建设。

第六条  开展党支部“优秀学风”建设专项行动。教工党支部组建“导师团”对境外生开展“一对一”境外生导学活动;各本科学生党支部根据本支部工作情况,与下辖班级团支部对接,开展支部学风建设专项行动。建议“党员—境外生”、“党员—学习后进生”帮扶机制,定期开展学习辅导活动,并做好帮扶记录。各支部 容纳入支部考核。

第七条  开展谈心谈话及预警工作。各年级辅导员、各班主任对本年级、本班级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统计,确定重点工作群体。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班主任针对本班挂科20+学分(大一10+学分)以上的同学、年级辅导员针对本年级挂科30+学分(大一15+学分)以上同学进行谈话,开展思想教育和学业规划指导,并及时和家长沟通反馈和预警,家校互动,共同促进同学学习成长进步。

第八条  深入开展督查导学工作。每天由学生会学习部和监察部牵头,组织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和志愿者进行班级考勤点名工作,同时对各班级手机入袋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定期对旷课、迟到、上课玩手机、睡觉等情况进行通报。具体安排如下:

1.检查内容。包括教学课堂考勤和上课玩手机、睡觉等检查;学院每周例会、每学期升旗考勤;学校、学院组织的其他相关活动考勤。

2.检查方式。

(1)课前纪律检查。学风督导成员在课前5分钟要到达上课教室,对抽查班级同学的到课情况进行检查。上课铃响之前没有到达教室者记为迟到。检查人员会在被查教室停留5分钟,如果仍然有不到者,则记为旷课;旷课1次记为2学时。

(2)学院的升旗仪式检查。由各班班委登记好未出勤同学名单并将情况反馈给该年级辅导员。对于学校、学院要求参加的其他相关活动检查,检查工作人员实行全覆盖检查。做到活动前统一签到,保证活动前人员到位,不定时的在活动中进行抽查,杜绝早退现象。

(3)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事假必须提前上交请假条报批后方可,特殊情况须与班主任或辅导员沟通后,事后补假条,否则按旷课处理;重大病假须有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学生假满返校后,需到年级辅导员处销假。

3.检查结果的认定。教学课堂考勤中迟到3次计为1次旷课;学院例会、升旗及其他相关活动迟到或早退3次计为1次旷课,缺勤按旷课1次计算;旷课1次计2学时,检查结果在及时与班级核对后定期通过学风简报公布。

4.检查结果的使用。检查结果将作为先进班集体评选和个人评奖评优、推优入党等重要依据,同时表现较差者予以学院通报批评直至学校处分。

(1)班集体班级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该班级本学年集体评奖评优资格。一周之内班级成员旷课(迟到或早退3人次记为1人次旷课)记录累计超过10人次(含10次/20学时);一学期之内班级成员旷课(迟到或早退3人次记为1人次旷课)记录累计超过25人次(含25次/50学时);

(2)个人考勤达到相应次数的,将按以下规定给予处理:一学期旷课3次(迟到或早退3次记为1次旷课),将对该生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取消该生评奖、评优、推优入党等资格;一学期旷课超过10次(迟到或早退3次记为1次旷课),将通知和约谈学生家长;各班级党员、预备党员、积极分子、学生干部个人一学期出现旷课3次及以上的情况,将在取消个人奖助贷补评选、评优及推荐上党校等资格的基础上,从严处理。

(3)旷课严重(超过20学时)的同学名单汇总至学校教务处,由学校教务处依据相关规定处分。

第九条  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活动。各班级应将“诚信教育”纳入日常学风建设过程中,在期中、期末考试前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通过召开期末诚信考试主题班会、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活动,杜绝班级同学出现考试作弊或其他违法考试纪律行为,如班级有同学出现考试作弊或其他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将取消本班级本学年“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和“优良学风班”荣誉评选资格。

第十条   开展先进班集体、优秀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每年开展优秀学风建设交流活动,对在学风建设表现突出的班级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事迹予以宣传,在全院内树立“奋发进取、好学上进”的精神风貌。

第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修改权及解释权属中文韩产幕无线码一二党委,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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